本校為獎勵績優系所,帶動教學單位良性競爭,於101年6月8日第67次校務會議通過「淡江大學系所發展獎勵辦法」,自101學年度起舉辦系所發展獎勵活動。
- 評審作業依下列程序進行:
- 初審:每年三月由本校相關單位依「系所發展績效衡量構面及指標」提供資料,由財務處統籌計算綜合排序分數,再由校長核定進入複審之系所名單。
「系所發展績效衡量構面及指標」之內容及定義,由財務處依校務發展方向訂定,報請校長核定後另行公告。
- 複審:進入複審之系所於五月舉行之審查會議中進行成果簡報,由評審委員會評分並依總分高低以序位法排定名次。
- 總排名採序位法排序,初、複審排名分占百分之六十、四十,由評審委員會擇優選取獲獎單位。
- 獎勵方式
- 獎勵金額每單位新臺幣十五萬元,得視預算調整之。
- 獲獎者均頒獎牌與獎金並刊登於淡江時報,且於校務會議時公開表揚。
法規:淡江大學系所發展獎勵辦法
歷屆得獎單位
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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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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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單位(依筆劃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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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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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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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會計學系、管理科學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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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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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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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工程學系、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財務金融學系、航空太空工程學系及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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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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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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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航空太空工程學系、教育心理與諮商研究所、管理科學學系、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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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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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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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航空太空工程學系、教育科技學系、會計學系、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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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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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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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系、日本語文學系、航空太空工程學系、財務金融學系、會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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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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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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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太空工程學系、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會計學系、資訊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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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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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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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統計學系、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電機工程學系、
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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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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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系、統計學系、會計學系、資訊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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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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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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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系、統計學系、會計學系、資訊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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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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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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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系、財務金融學系、統計學系、電機工程學系、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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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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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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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學系、化學學系、統計學系、資訊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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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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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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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學系、電機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企業管理學系、資訊管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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