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自10/16(四)~10/23止(四)。(轉貼自學務處)

(一)申請期間:1016日(四)起至1023日(四)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1421日至114731日)。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包含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三)申請流程:

1、至「智慧收付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之前已於平台登錄帳戶完成者,無須再建立】

2、至「學生學習歷程」系統填報證照資料,於10/23(四)前列印「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系統於翌日凌晨準時關閉,逾時無法列印,未繳交申請表者視同未申請,不接受手寫申請表。】

(四)繳交期限及資料:學生於10月23日(四)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初審(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