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學金資訊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4年8月14日臺獎字第1147300125號書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兩款之一。

(一)113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在甲等或80分以上;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

(二)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113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三、本校名額

(一)指定學校獎學金:「楊素娟系友紀念獎學金」指定本校日本語文學系1名;「袁鳳舉先生獎學金」指定本校大眾傳播學系1名;「周樹聲先生獎學金」指定本校國貿(國企)、經濟系1名。

(二)未指定學校獎學金:本校應初審遴選最優3名學生。

四、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下載,請貴系協助公告,本組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

五、本校收件時間:114年9月1日至9月22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六、欲申請同學請於本校收件時間將相關文件紙本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七、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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